2023年10月,福州中院裁定受理福建某电气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,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的清算组。清算过程中,该会计师事务所迟延出具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函件,导致本案仅确定清算组的时间就耗费了43天,未能妥善保管法律文书、怠于履行职务,导致清算工作长达3个月未能开展,损害了债权人利益。2024年2月,申请人泉州某电力公司申请更换清算组。
《规定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,坚持问题导向,就当前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需要明确时间效力的情形作出具体规定。在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同时,为更好发挥公司法对经济生活的规范引领作用,《规定》根据公司法条文修订情况,区分实质性修改、新增规定和具体细化规定等不同情况,列举了溯及适用的具体条文。全文共计八条,主要内容包括:公司法时间效力的一般规定及有利溯及规则、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有利溯及规则、合同履行的有利溯及规则、新增规定的空白溯及规则、细化规定的溯及适用规则、清算责任的法律适用、既判力优于溯及力规则、生效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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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至2024年3月31日,三中院受理治安处罚二审行政案件247件,占全部行政案件比重约为10%。从每年的受理案件数看,2019年至2023年总体呈增长态势,预计2024年仍将保持在近五年的平均水平。从案件辖区分布情况看,治安处罚行政案件数量与辖区面积、人口数量呈现正比例关系。从审判结果上看,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准确率和一审法院裁判的准确率呈现“双高”态势,反映出公安机关与一、二审法院执法尺度和裁判尺度比较统一。《》